淋巴瘤病人放疗时为何不能总是“烤电”

    发布时间:2016-02-25   来源:中华康网   

  淋巴瘤是现今世界上常见的肿瘤之一,他的发病率近几年来在不断的增加。淋巴瘤给患者带来了很大的痛苦,人们谈淋巴瘤而变色,大家都认为患上淋巴瘤就意味着死亡,实则不然,淋巴瘤是可以治愈的。淋巴瘤的治疗方法有很多,放疗就是最主要的只用治疗方法,下面就放疗给大家介绍一下。

  治疗淋巴瘤为什么要应用放疗?

  淋巴瘤病人接受放疗的过程是通过放射治疗机照射肿瘤部位而完成的。不同的放射治疗机可以分别产生X线、γ射线、电子束、质子束、中子束、负π介子射线,以及其它重粒子射线等,这些射线照射淋巴瘤后,都可以使淋巴瘤细胞质中的分子失去或增加核外电子,发生电离而变性,造成淋巴瘤细胞损伤甚至死亡,达到治疗的目的。

  放疗作为治疗恶性肿瘤的一种手段在临床上应用只有80多年的历史,但是近40年来,随着放疗设备的增加及更新,临床治疗经验的积累和超高压装置的使用,这门新兴的学科有了长足的发展。如今,放疗已成为一门独立的医学专门学科,称为肿瘤放射治疗学。现在临床上约有65%~75%的恶性肿瘤病人都需用放射治疗。由于各种类型的淋巴瘤,无论是霍奇金病还是非霍奇金病的肿瘤组织对放射线都较敏感,而且早期淋巴瘤病人单独应用放疗已能取得90%的根治效果。因此,放疗已成为治疗淋巴瘤的主要方法之一。

  淋巴瘤病人在什么情况下不宜放疗?

  淋巴瘤病人能否接受放疗,主要是根据病人全身状况的好坏,以及淋巴瘤侵犯的部位是局限性还是广泛性来决定。实际上,临床上不适宜进行放疗的淋巴瘤病人很少。一般来说,如果是已进入临终期的中、晚期淋巴瘤,病人出现恶病质、大量胸水或腹水,伴有严重心、肺、肝、肾功能障碍,大多不能再接受放疗;如果是根治放疗后局部复发或淋巴瘤已发生全身多处转移等,则可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能接受放疗。

  淋巴瘤病人放疗时为何不能总是“烤电”?

  放射治疗的作用,是通过射线的能量作用于生物体,引起被照射机体部位的细胞结构及细胞活性发生改变,甚至把细胞杀死。各种组织和器官对放射线的耐受量不同,都有一定的限度。因此,临床上放疗时,应根据淋巴瘤的部位及各种组织和器官对放射线的不同耐受量而掌握一定的放疗剂量。淋巴瘤病人作放射治疗时,要求剂量准确,治疗区域内剂量分布均匀;尽力提高肿瘤吸收剂量,降低正常组织受量,保护重要器官少受或不受照射。淋巴瘤部位采用杀灭剂量,通常每次放射剂量为2~2.5戈瑞,每周照射3次到5次,总量40戈瑞,应在5~6周内照射完毕。对于临床上采用斗篷照射野和倒Y照射野的病人,要做好重要器官,如肺、心、肝、肾等的屏蔽,因为肺照射在放射剂量40戈瑞以上的时候往往发生急性放射性肺炎,足量照射后数月会发生放射性肺纤维化。因此,淋巴瘤病人放疗时既不能超量,也不能无休止的“烤电”,要听从放疗医生的安排。

  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知道了什么是淋巴瘤的放疗,以及在放疗时患者为什么不能总是烤电,希望这些对大家有所帮助,也希望患者早日康复,若您对于淋巴瘤的放疗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的专家,他们会给您解答得更详细的。祝您早日恢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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