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衰患者妊娠期的药物处理

    发布时间:2016-04-06   来源:中华康网   

  心衰患者妊娠期药物处理需注意以下几方面:

  1、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CEI\ARB)禁用,因为肾毒性和对胎儿的影响;

  2、肼苯哒嗪和长效硝酸酯类可使用;

  3、β受体阻滞剂对胎儿有致畸作用,应密切观察;

  3、呋塞米和双氢克尿噻为常用利尿剂,但需间歇使用,因其可造成胎盘供血减少;

  4、螺内酯对胎儿的作用不清楚,应避免使用;

  5、抗栓治疗,华法林对胎儿有毒性,肝素和低分子量肝素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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