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的良药―青霉素

    发布时间:2016-01-19   来源:中华康网   

  临床试验表明,青霉素可以医治梅毒。根据不同的阶段梅毒,用不同的青霉素方法:

   


梅毒的良药—青霉素

  (一)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1)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240万u,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15天。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15天。

  (二)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粘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1)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共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20天。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30天。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30天。

  (三)心血管梅毒

  应住院治疗,如有心衰,首先治疗心衰,待心功能代偿时,从小剂量开始注射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G,首日10万u,1次/日,肌注。第二日10万u,2次/日,肌注,第三日20万u,2次/日,肌注。自第4日起按如下方案治疗(为避免吉海氏反应,可在青霉素注射前一天口服强的松20mg/次,1次/日,连续3天)。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u/日,肌注,连续15天为一疗程,共两疗程,疗程间休药2周。

  2、四环素500mg,4次/日,连服30天。

  (四)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每次20mg,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每天1200万u,静脉点滴(每4小时200万u),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天120万u,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g,4次/日,共10~14天。必要时再用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连续3周。

  (五)妊娠梅毒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天。妊娠初3个月内,注射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注射一疗程。

  2、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每次500mg,4次/日,早期悔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妊娠初3个月与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一个疗程(禁用四环素)。但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六)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1、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

  (1)水剂青霉素G,5万u/kg体重,每日分2次静脉点滴,共10~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14天。

  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G,5万u/kg体重,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2、晚期先天梅毒(2岁以上)

  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为一疗程(不超过成人剂量)。   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

  先天梅毒对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每日7.5~12.5mg/kg体重,分4次服,连服30天。

  梅毒治疗应该注意,梅毒诊断必须明确,治疗越早效果越好,剂量必须足够,疗程必须规则,治疗后要追踪观察。应对传染源及性侣或性接触者同时进行检查和梅毒治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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