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疹的危害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6-05-10   来源:中华康网   

  湿疹是一种常见的皮肤疾病,那么湿疹有哪些危害呢?

  一、对患者造成外观损害

  在湿疹早期或急性阶段,患处有成片的红斑,密集或疏散的小丘疹,或是肉眼难见的水疱,严重时有大片渗液及糜烂;在亚急性状态,渗液减少及结痂, 患处由鲜红变暗红,没有大片的糜烂;在慢性状态,渗液更少或完全干燥而结痂,往往和鳞屑混合而成鳞屑痂,患处颜色更暗或是发十色素沉着,有时色素减少,在 皮纹尤其运动程度较大的部位容易发生裂口,长期摩擦搔抓能引起显著的苔藓样化,和神经性皮炎慢性单纯苔藓不易区别。湿疹常有多种形态。

  二、瘙痒难耐 影响正常工作生活

  得了湿疹使人瘙痒难忍,无论身体的哪一个部位患了过敏性湿疹,都会因剧烈的瘙痒给患者带来较大的痛苦,甚至影响其正常的工作、生活,长时间治疗 不彻底可以导致精神萎靡,烦躁及精神因素障碍。湿疹除了会并发常见的金黄色葡萄球菌皮肤感染外,比较少见的像是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疣、或是传染性斑块。

  三、迁延不愈引起色素沉着 影响容貌

  湿疹治疗不及时或治疗方法不科学会导致产生色素沉着或疤痕。传统西医治疗湿疹,不分病人、不分病型,患病都以消除表面炎症为主,大多用一种治 疗,只是单纯性地进行外部上药治疗,不能解决湿疹的发病根源和致敏原,很容易复发;且治标不治本,不是从内部治疗,药物与仪器结合,而以内服激素治疗为 主,长期服用可产生毒副作用,对人体损害较大,并且容易反跳和复发。好多湿疹患者长年就医,产生一笔不小的经济支出。

  湿疹是由内外因素相互作用引发的一种炎症性皮肤病,其临床特点为皮疹多样性,有渗出倾向,多对称分布,自觉剧烈搔痒,病情易反复,可多年不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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