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位顶级眼科专家被告,漫谈“视幻觉”不是立体视!

    发布时间:2015-11-22   来源:中华康网   

  于刚、吴倩儿童眼病工作室健康科普第59讲

  北京儿童医院眼科于刚

  导言

  看了这条“《眼科学》四个眼科专家被单眼视障者告上法庭”!的新闻,作为一个从事儿童双眼视觉工作34年的眼科医生,我想谈谈立体视,既是对医生,又是对患者。

  为了大家阅读时方便,我把我的结论写在前边;

  1. 对于立体视盲的患者,很多需要使用立体视功能的精细工作确实是不能从事的,飞机驾驶员,从事医学显微手术的各项工作等职业。

  2. 几位原告证词中说的,他们工作、驾车使用的“立体视”功能,并不是真正的立体视,其实是一种“视幻觉”,或者是一种后天的“单眼经验”他不是真正含义上的立体视,对于需要精细立体视的工作没有任何帮助。

  3. 很多“单眼盲“的患者能够从事、测绘、驾驶,实际上是人的后天通过修正、实践产生的“单眼经验”。对于很多工作是非常危险的。

  4. 国内外大量的研究表明,驾驶员肇事后经过立体视测试,立体视功能低的驾驶员的肇事率明显高于正常立体视的驾驶员。更别说没有立体视的驾驶员了。

  5. 立体视功能是有等级的,对于没有完全丧失立体视功能,残留部分立体视的重度立体视功能缺失的患者的诊断如何定义、命名是眼科专家亟待解决的工作。

  6. 根据立体视丧失的不同级别,向国外一些先进国家学习,应该由劳动部门和眼科专家重新评估和制定有关就业的评测标准,

   一、《眼科学》四个眼科医生被单眼视障者告上法庭!

  不能开车,考大学、找工作受限,杭州一单眼视障者挑战权威眼科专家的理论:我能不能看清楚,为啥要由专家来判断

  “能不能看得见,能不能从事某类工作,身为单眼视障者,才最有发言权。为什么要由那些专家来作判定?”说到这儿,朱立新显得有些激动。

  杭州人朱立新是是一名单眼视障者,他认为,由国内4位眼科专家主编的《眼科学》一书中,提出的立体视觉定义并不准确,影响了相关部门的决策,给单眼视障者的工作、学习造成了诸多不便。于是,他把这4位专家告上了法庭。

  昨天,这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在杭州上城法院开庭,30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单眼视障者旁听了庭审。

  法庭上,朱立新没有聘请律师,他一个人站在原告席上。而在他的对面,4位被告都没有出席,由代理人出庭,他们的身份是4位眼科专家的同事。

  朱立新认为,赵堪兴、瞿佳等4名被告编写的《眼科学》 第八版,是全国“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是全国使用最广泛的眼科教科书。但是,这本教材没有进行全面充分的试验验证,错误地定义“立体视觉”,导致绝大多数眼科医生根深蒂固地认为单眼视障者立体视觉有严重缺陷,不能适应许多相关的工作和生活技能,并且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各种法规和意见的时候,也错误地限制单眼视障者的职业选择和生活技能,这导致原告在工作、生活和学习中处处碰壁。

  朱立新说,视力正常的人如果蒙住一只眼睛,是会感觉有点头晕。但这不能证明单眼人群就是同样的感觉,你至少要蒙住眼睛六个月,才能体会到单眼人群的感受。

  他还举了大量例子,说明自己可以从事驾驶、雕塑、精密机械操作等工作。

  朱立新请求:纠正《眼科学》中立体视觉的定义,并向全国所有高等院校眼科院、所有县以上医疗机构眼科发函纠正;向教育部、人事部、公安部、卫计委发函,请求修改以错误定义为依据制定的所有相关规定等。

  被告之一赵堪兴(天津眼科专家)的同事在法庭上做了论辩,她不否认单眼视障者可以做很多事情,但这和教材论述并不矛盾,而单眼视障者可以驾驶属于个例,不具有普遍性。

  她说,作为普通高等院校教材,和国家法规是有区别的,不具有强制性。被告出版教材,表达自己的学术观点,与原告的学习生活工作没有因果关系,不构成侵权。

  由于法庭要求朱立新提供国际眼科协会的证据,需要有专业翻译公司的翻译,因此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多位单眼人士前来声援

  昨天来到上城法院听审的,有来自全国各地的30多位单眼视障者。

  来自江苏盐城的卞久刚称,自己是左眼弱视,但对驾驶机动车没有影响。2000年,他曾拿到过驾照,还开过5年的出租车,但2012年驾照年检时,因左眼视力障碍被注销了驾照。

  卞久刚说,单眼视障者受到诸多限制,比如不能开车,不能考公务员,不能从事很多工作,他希望朱立新能替他们这一群体发出声音,争取到更多的权利。

  朱立新告诉记者,教育部有规定,单眼视障者在选择专业时就受到很多限制,很多工科类专业不能读,烹饪不能读等等。而他经过问询后得到的答复是,这是卫生部门派来的眼科专家提出的意见。

  较真的朱立新最后把问题根源归结为那本最权威的《眼科学》教材书,也在书上找到了种种限制的依据。于是,他决定把《眼科学》的4位主编告上法庭。

  这4位主编,都是国内眼科学界的权威。为了打赢这场官司,朱立新搜集了大量证据,也翻译了很多国外的相关案件。

  原告得到了一些眼科专家的支持

  虽然状告的是眼科专家,但是朱立新还是得到了其他一些眼科专家的支持。

  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振良认为,就侵权责任纠纷来看,原告需要证明几个问题,一是教材确实存在错误,二是原告遭受损失,三是被告对于其教材编撰错误有过错,四是原告所遭受的损失与被告编撰错误教材的行为有因果关系。本案的两个难点即教材编撰到底有没有过错,若编撰者有过错,是否限于当前科学认知的限制所致,还是故意或重大过失原因。第二个难点是如何证明因果关系,直接的还是间接的,这在实际庭审中肯定会激烈交锋。

  据相关统计,全国共有单眼视障者2000万人以上,此案也是他们所热切关注的。法庭究竟会怎么判,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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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视幻觉”不是立体视!

  很多人都有这种体会,即使闭上一只眼睛,看东西依然有“立体”的感觉:走在马路上依然能分辨哪辆车在前哪辆车在后,看人看景也没有“照片”似的那种平面的感觉,一切似乎都和两只眼睛的时候没有任何改变,那岂不是和我前几篇博文中提到的立体视的产生相互矛盾了呢?其实不然,这就是今天我要给大家更深一步解释的,视幻觉的第二个影响因素――单眼“立体视”。

  其实,严格意义来说,单眼是没法实现立体视的,单眼的“立体视觉”多是因为生活经验,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1. 视网膜大小 根据有无其他线索提示可以产生不同效果,如下图:

  

  大家肯定无法相信图片中的两个“魔鬼”竟然是一样大小的,不信您拿刻度尺测量一下看看?为什么会有这种错觉??这是因为图片还有其他的线索提示――两个魔鬼在一个隧道中,一个在前一个在后,也就是说一个离我们近一个离我们远,而同时,两个魔鬼在我们的眼中成的视网膜大小是一样的,因为他们的实际大小一样,但是生活经验告诉我们,离我们远的那个“真实形状”应该更大!因此产生了这种错觉!生活中的这种错觉比比皆是,比如为何天边刚升起的月亮看起来比明月当空的时候要大呢?论语中《两小儿辩日》说的也是这种问题,大家用我今天的理论可以自己解释的清楚嘛?

  2. 线性透视 这个比较简单,当我们画长长的马路、远远延伸的铁轨,都会让两条平行线慢慢靠近,以表示距离在拉远。线性透视经常会和其他提示结合在一起,如下图:

  

  不再多说,自己拿刻度尺测量以下图中橘黄色的短线的实际长度就明白了。造成这种错觉的原因就是线性透视和视网膜大小两者的结合。

  3. 空气透视这也是一种生活经验:遥远的景物会有雾蒙蒙不够清晰的感觉,那是因为距离太远,空气灰尘阻隔散射的原因,只有近距离的景物才会比较清晰尖锐。反过来,在没有其他线索提示的情况下,当看到雾蒙蒙的景物,首先的感觉就是“遥远”,当然,这是在“没有其他线索提示的情况下!”。比如水墨山水都会用这种方法表示远处的群山~~

  4. 纹理梯度同样来自于生活经验:距离远会赋予物体更加紧密的纹理,近距离的物体纹理就会因为被放大而变得稀疏。可以理解吧?

  5. 物间穿插与阴影变化比较简单,利用前后遮挡、阴影覆盖等生活常识提示物体距离及立体感觉。

  下面发一张迷惑性最大的图,大家可以分析一下,这个视幻觉图片运用了哪些技巧:

  

  大家相信这两张桌子的长宽是完全一样的嘛??哈,估计没人相信,拿起你手中的刻度尺或任何可以计量的工具来验证一下吧!

  刚才给大家讲了几种生活常识类的“视幻觉”原理,其实还有很多更加深奥一些的,比如相对运动:为何“月亮走,我也走”是同向运动,而坐在行驶的车上,路边的树木会快速倒退?因为距离不同!再比如调节感知、集合感知……

  说实话,我都不知道到底应该讲到哪种深度才算科普!太深奥怕大家不理解而丧失兴趣,太简单又担心大家觉得无趣无聊,因此烦请阅读过我博文的朋友给个提醒,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陆续介绍很多关于视觉专业而有趣的东西。(本文来自 网络)

  三、浅谈立体视

  于刚主任、吴倩主任告诉患者

  1.哪些人立体视觉功能不佳?

  立体视觉丧失者者称为立体盲。一般立体盲现象出现在以下人群中:部分斜视患者、重度弱视、眼球震颤、眼外伤患者、成人视功能障碍者、单眼白内障患者、手术单眼摘除者(视网膜母细胞瘤、眼肿瘤、单眼外伤等).弱视是一种常见的空间视觉发育混乱,其主要的相关危险因素有7周岁前的斜视,屈光参差,视觉剥夺等。立体视觉则是人类后天获得的一种视觉功能,是双眼视功能的最高级形式,同时也是人类从事多种工作及日常生活中必备的一种重要功能。国内外研究表明弱视可不同程度的妨碍立体视觉的形成和建立,故建立完善的立体视觉已成为弱视治疗的最终目标。

  2.立体盲对生活和工作造成怎样的影响?

  双眼立体视觉是由于双视差产生的深度感知,是人类视觉的基本功能之一,它与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有密切关系。

  立体视觉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劳动效率,工作质量、甚至人身安全等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

  据国内外大量的调查,发生车祸的驾驶员中,有12――20%是缺乏立体视觉的。许多职业和岗位都把具备敏锐的立体视觉当做招聘的一项条件,而每年的高考,都有部分考生因没有完善的立体视觉而被迫更换志愿。此外,由于立体视觉的缺乏,弱视患者学习、生活、体育运动等方面都会感到极大的不便。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许多职业和工种,例如飞行员、各种机动车(船)驾驶员、运动员,各种精密机械的操作和精密仪器、仪表的制造,从事显微外科手术的医生、以上人都需要优良的立体视觉功能,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工作效率及质量,人身安全和部队的战斗力。

  3.立体视功能是有精度、级别的

  我们在医院给弱视、斜视患者检查的立体视功能是有科学检查级别的,通俗的讲:轻度的立体视障碍确实是不影响以上功能的,重度立体视的缺陷以上特种工作是不能胜任的。立体视功能目前国内、国际上有十几种检查方法,检查结果是用立体视锐度,秒角来确定。数值越大,立体视功能越差。单眼缺失的孩子是绝对没有立体视的。

  4.不同程度和类型的弱视对立体视觉的影响

  不同程度和类型的弱视对立体视觉的影响是不同的。随着弱视程度的加重,除了视力降低外,患儿的立体视觉也损害加重、发育受阻。弱视程度越重、斜视发病越久,立体视觉越差。各类型弱视立体视锐度间比较,其中形觉剥夺性弱视立体视锐度最差,其次为斜视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

  5.孩子的立体视觉能够重建么?

  立体视觉的发育是一个不断巩固、完善的过程。有资料显示,立体视功能发育自出生后早期即开始,至5岁左右尚未发育完全。立体视觉从3岁左右开始发育,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完善,9岁发育成熟。双眼视功能的建立与视觉发育期内的视觉经验密切相关。由于种种原因而导致弱视的患儿若在这个时期内得到较好的双眼视功能训练,即可获得良好的立体视觉。反之,如果未进行积极的训练治疗,弱视患者成年后,其弱视眼的视力将是影响患者生活质量的最重要因素,其涵盖的领域包括距离判断,定向力障碍,心理健康以及社会交流问题等,故尽早进行弱视治疗,特别是加强双眼视功能早期的训练,对恢复患者的立体视觉具有重要意义。

  6.立体视盲的名词诊断的商榷

  立体视功能是有级别的,不同的视觉损害,不同的眼疾对立体视造成的损害是不同的。严格的说,只有完全丧失立体视才能称为立体视盲,近年来,国际、国内对于立体视的研究进展很快,立体视的新的研究成果也非常之多,对于那些未完全丧失立体视功能,即重度立体视功能障碍的患者是否能够使用立体视盲的这个诊断名词,需要国内的眼科专家坐下来,仔细的论证、研究,查阅国外的文献大量,最后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情况以“专家共识”的形式重新解读并定义。

  7.患眼病孩子立体视觉如何重建?

  得益于视觉科学、神经生物学、认知科学等基础科学的发展、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临床应用针对立体视的治疗成为可能,具有立体视功能缺陷的儿童能够得到早期医治。我们每年接诊20万儿童眼病宝宝,其中弱视、斜视、眼球震颤的孩子通过积极、早期、科学的双眼视功能的训练(包括各种相关的手术治疗),很多本来立体视功能很差的孩子,经过严格的系统训练,立体视完全可以提升,大部分孩子经过训练,立体视功能可以达到正常水平。

  在此我提醒患儿的家长,孩子的立体视发育是有时间性的,我们临床上把它称为视觉发育的“敏感期”,也有人称为“视觉发育窗口”,越小训练、越早训练,效果越好,9岁以上大部分孩子治愈的可能基本无望。我们体会,7岁后的孩子,治疗效果比3岁左右的孩子详查很大,因此希望医生、家长能够从这起“立体视盲”患者诉眼科专家的诉讼案中,得到相应的启发,真正了解立体视的缺失,立体视的功能,立体视的发育,立体视的治疗各项眼科科普常识。积极配合医生治疗,不让自己的孩子以后也丧失更多的人生竞技的本领和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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