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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留心 消费者须重视注意


www.cnkang.com  2010-12-21  北京晚报    
核心提示:买房留心 消费者须重视注意 客观事实   某小区业主“风痕”先生与北京天龙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邻关系纠纷一案近日由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拆除或移走小灵通发射塔……

  客观事实

  某小区业主“风痕”先生与北京天龙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邻关系纠纷一案近日由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拆除或移走小灵通发射塔、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原告诉称,他于2004年购买了被告开发的某小区商品房顶层的一套住房,最近发现房顶安装了小灵通发射塔,与开发商多次交涉要求移走,但开发商拒绝了其请求。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所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原告所购房屋为现房,购房时该房顶上小灵通基站已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原告未尽注意义务提出异议,应视为对现房状况的认可。且原告未提供小灵通基站对其生活及健康造成影响的有效证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据不足,该院不予支持。

  律师观点

  消费者购房须尽“注意义务”

  随着北京商品房市场的逐步发展,目前涉及商品房的纠纷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争议焦点也从房屋面积差异、房屋结构安全、房屋质量等方面发展到房屋的配套设施、居住小区的绿化、小区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污染等方面。这些方面的内容往往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即使有约定也是原则性的表述,往往含糊不清,就算到了法院也无法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房屋配套设施方面,主要体现在约定的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的标准不明确,没有明确的接通时间和标准,例如所谓临时电、正式电的区别等;在绿化方面,购房者对绿地面积的认识往往局限于楼书、沙盘所示意的内容,这在购房合同中一般也只是笼统叙述;在小区周边道路交通方面,一是道路不通,居民出行不便,甚至没有出行的道路。二是交通便利带来的噪音污染,由于车流量大或者安置了大的公交站点或总站,导致环境噪音污染,特别是冬天车辆启动热车的噪音更是无法忍受。另外还有铁路运营带来的噪音,高压输电线路的电磁辐射、通讯基站等无线电发射装置的电磁辐射等等层出不穷的污染源都需要重视。

  基于上述现状,作为律师,需要提醒购房者在选购房屋时要全面考察,做出正确选择。需要特别提醒购房者的是,对于涉及现房的配套设施、居住小区的绿化、小区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污染等方面的现状,购房者自己有注意的义务,如果在购买现房的时候发现了问题而没有提出异议则会留下遗憾。房屋交付以后,一旦将来觉得上述现状影响自己的居住生活走上法庭,就很难有证据向法院说明购房时销售人员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而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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