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科 | 妇科 | 骨科 | 耳鼻喉 | 肛肠 | 泌尿 | 不孕不育 | 皮肤科 | 口腔 | 肿瘤 | 糖尿病 | 眼科 | 性病 | 肝病 | 心血管 | 更多 |
“我在金山道一楼盘买了套房子,属第三套房,结果售楼部里代办的两银行都说,公积金不能贷了。”昨日,购房者徐先生不解地问,不是说武汉本地细则还没有出来,怎么就不受理了,有这回事吗?
购房者余女士向记者咨询,代办银行称11月3日公积金新规定已经执行了,要她准备五成首付,贷款将按1.1倍利率执行,不知道是真是假。
公积金贷款已成为近日咨询最多的房产话题。购房者最关心的,是公积金贷款新政执行的时间点如何界定。如果从11月3日四部委公积金新政出台时间为准,那么,很多正在办理的都将推倒重来。
昨日,记者在武汉公积金中心办理窗口看到,公积金贷款按以往的政策正常受理,还没有按新政执行。而最新消息是:目前,武汉公积金新政正在报批,其内容与国家四部委规定完全一致,近日将出台。目的是从严控制贷款,抑制投机炒房。
记者从公积金中心获得的权威消息是:武汉公积金新政执行时间点不是11月3日四部委发文的时间,将以武汉本地细则发出的时间为准。即在本地通知下发以前,只要公积金办理窗口受理“收件”的,都将按老规定执行;如果没有“收件”,即使签订了贷款合同,也将按新规定执行。(记者 黄峰)
相关阅读 | ||
网站简介 | 广告合作 | 发布优势 | 招聘服务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合作伙伴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
COPYRIGHT (C) 2003-2008 CNKANG.COM INC ◎ 中华康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信息备案:京ICP备06058460号 |
中华康网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6480759 技术支持:北京嘉瑞恒通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法律顾问:姚克枫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