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厅厅长陈觉民说,是艾滋病检测结果告知方面取得的新突破,为云南省下一步艾滋病监测检测、行为干预和关怀治疗工作提供了有利的政策依据,也为全国其他省区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通知》规定,经实验室确认的HIV阳性结果应当告知受检者本人及其配偶。《通知》规定,在提供医学咨询和相关政策服务的前提下,最先告知本人;由感染者本人告知其配偶;若感染者拒绝告知配偶,则由负责告知的人员在阳性结果确认后尽快(不超过1月)采取适宜的方式告知其配偶,为感染者配偶免费提供检测和咨询服务。采取确认阳性结果者应进行面对面告知、阴性结果可根据情况采用面对面、电话等方式告知等告知的方式。阳性结果和阴性结果的告知内容《通知》中作了详细规定。
该《通知》规定,艾滋病检测结果的告知应作为艾滋病筛查和检测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必须进行告知,负责告知机构为县级以上的疾病控制、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等具备艾滋病检测咨询资格的机构,告知者为机构内经过自愿咨询检测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
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有关规定,《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告知艾滋病检测结果有关事宜的通知》制订出台,对告知的对象、范围、方式、内容等方面和对监狱服刑、劳教等羁押场所艾滋病感染者的告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