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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放疗+化疗仍然是恶性脑瘤治疗中应当遵循的原则,目前人们正寄希望于综合化疗的不断改进与完善。
鉴于恶性脑瘤的预后极差,故文献中罕有远期结果的报道。笔者近15年来选用替尼泊甙(vm26)、环已亚硝脲(ccnu)等抑制细胞分裂的药物进行脑瘤综合治疗120余例,已明显提高了疗效,不仅优良率达到50%左右,而且远期随诊出现5年甚至10年生存。
5.化疗:化疗可在术前、中、后即开始进行,也可在放疗结束一个月后开始。宜选用脂溶性、小分子量、能通过血脑屏障的药物。
4.术后放疗:术后15天开始放疗,剂量为5000~6000瑞得,分次进行,每次200瑞得。
3.脑转移、单灶者争取手术切除,继以全身化疗;多灶者以化疗为主,选用药物可兼顾原发灶和转移灶。
2.恶性脑瘤一旦确诊,应早期手术治疗,争取次全切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