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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总局日前联合下发意见,规范酒店客房价格秩序,加强酒店客房价格监管,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促进旅游等服务业健康发展。意见指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酒店客房价格的调控和引导,对酒店客房价格实施最高限价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意见指出,重大节假日和大型活动期间是人们出行和活动集中、酒店客房需求明显升的特殊时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防酒店客房价格相互串通、跟风提价、哄抬价格,确保酒店客房价格水平的合理稳定。各旅游接待重点地区的价格主管部门要站在维护公平价格和消费者利益的高度,加强对以接待游客为主、特别是接待能力有限和旅游旺季酒店客房价格的监管,确保广大游客敢于消费、放心消费。
意见还对规范酒店客房市场价格行为有了具体措施,要求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重大节假日和大型活动前,主动发布重点酒店客房门市价格、实际住房率等相关信息,在客房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大幅涨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特别是旅游热点区域,可根据《价格法》,对酒店客房价格实施最高限价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保证酒店客房价格的基本稳定。
酒店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商品和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标示客房结算起止时间及各类客房价格。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还要发挥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对投诉纠纷较多、屡查屡犯、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促进经营者诚信经营,12358投诉举报电话在重大节假日和大型活动期间,要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旅游、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酒店客房价格监管办法,并报国家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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