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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妆功过谁说了算?
药妆到底是什么呢?目前,业界对其解释为 “介于化妆品与药品之间的功能性产品”。在欧盟等一些发达国家,“药妆”被视为一种特殊的化妆品,它们必须在药店销售,必须完全公开配方,所有有效成分及安全性,须经医学文献和皮肤科临床测试证明,且不含公认的致敏源。在一些国家,药妆多由药品生产企业生产。
而在我国,药妆的法律地位也卡在了药品和化妆品之间。顾振华说:“根据我国的法律体系,不存在既是药又是化妆品的概念。”我国现行的化妆品管理条例已近30年未做修改,新兴的药妆,自然不可能出现在它的定义之内。
我国目前将化妆品分为普通化妆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两类。与药妆概念稍有类似的是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它主要分为美白、祛斑、生发、防晒等九类,它们拥有自己的卫生许可证号,相应为“卫妆特字×××”号。
对于这些“特”字号的产品,相关部门的检测要求,目前也大多停留在毒性检测阶段,并没有相关的功能性和成分测试标准以及认证。
药妆的功效到底如何?是否有副作用,适合的人群又是哪些?在目前的制度下,消费者根本无法知晓,政府监管部门无从监管,一切只能听凭药妆柜台里的销售员随便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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