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康网首页
男性 健身 | 休闲 | 保健 | 疾病 | 爱好 | 品味
女性 美容 | 整形 | 减肥 | 职场 | 情感 | 育儿
健康 男科 | 妇科 | 疾病 | 外科 | 体检 | 食疗 | 心理
生活 家居 | 旅游 | 养生 | 急救 | 解梦 | 星座 | 美食
医学药学 | 健康资讯
中医中药 | 老人健康
准备期 孕前检查
生男生女
怀孕期 孕期保健 | 怀孕中期
怀孕晚期 | 分 娩 期
分娩期 产后恢复
营养饮食
新生儿 护理保健
母乳喂养
婴儿期 1-3月宝宝 | 4-6月大宝宝
7-9月宝宝 | 10-12月宝宝
幼儿期 1-2岁宝宝
2-3岁宝宝
少儿期 学龄前
少 儿
您的位置: 中华康网 >> 其他 >> 妊娠期用药八原则

妊娠期用药八原则


www.cnkang.com  2012-1-18  湖南在线--大众卫生报    
核心提示:妊娠期用药八原则   妊娠28周以前几乎所有的药物都能通过胎盘达到胎儿体内,受精卵3~8周药物的危险为致畸或杀伤胚胎致流产。9周后进入胎儿期,药物的危险是……

  妊娠28周以前几乎所有的药物都能通过胎盘达到胎儿体内,受精卵3~8周药物的危险为致畸或杀伤胚胎致流产。9周后进入胎儿期,药物的危险是毒性作用伤害器官的功能。因此用药的原则是:

  1、如母亲疾病使胎儿染病时应选用安全、胎儿及羊水药物浓度与母亲接近的药物,以达到母子同治,如母亲感染时青霉素族、头孢族抗生素可达到以上要求。

  2、治疗用药应选用已研究证实的对胚胎危害小的药物,如有B、C类药可用,则应选用B类药。在无A、B类药可选时慎用C类药。D类药只有无其他药可选且母亲病重急需用药时才选用。但需与家属说明,权衡利弊。对于未经动物实验及临床资料报道证实有无危害的药物尽量不用。无资料证实不等于无危险。

  3、孕妇不要随便使用非处方药,服用药物应得到医生指导后方可使用。

  4、药物使用时应以最小有效量,最短有效疗程。避免盲目大剂量,长期使用。

  5、非病情需要,尽量避免孕早期用药。

  6、药物在母血清中浓度与经胎盘至胎儿的量有关。如可局部用药时尽量避免全身用药,如滴虫性阴道炎,甲硝唑阴道用药比全身用药要安全。

  7、用药前注意说明书中有无对孕妇血清药浓度,对胚胎胎儿毒性说明。尽量不用孕妇慎用药,不用孕妇禁用药。

  8、妊娠期的合并症、并发症不少见,疾病本身可对母婴发生不良影响,因此不能讳疾忌医而不治疗、不检查。仓绶

  (责编:刘金兰 作者:仓绶)


  • 搞笑
  • 女性
  • 生活
  • 热点
  •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