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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
在妊娠期间,类风湿关节炎病人的雌激素和孕激素血浓度增加,这些激素的某些抗炎作用能够缓解关节症状,大部分病人在妊娠初3个月病情能缓解,而产后病情通常加重。因此在妊娠时可以停药,尤其是停用有可能影响胎儿发育的药物,而产后必须立即进行正规治疗。
若在妊娠期间症状未完全缓解,用什么药治疗较好呢?因小量泼尼松(强的松)不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却能稳定类风湿关节炎的病情,所以可适当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妊娠初3个月及妊娠后期必须严格限制使用,仅必要时可在妊娠中期应用。甲氨喋呤、环磷酰胺、金制剂、青霉胺、雷公藤等均不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