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病后付费 信用医院值得推广吗?

    发布时间:2016-04-08   来源:中华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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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病后付费,将支付医疗费用的环节与个人信用相联系,您觉得靠谱吗?近日,广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与支付宝、芝麻信用合作,建立“信用医院”,规定信用评分650分以上的可以回家缴医疗费用。

作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积极举措,尝试实行“先看病后付费”,显然已非广州妇儿医疗中心的首创。不过,因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医院联手支付宝、独立第三方征信机构芝麻信用等,通过一定的规则要求,方便患者不带钱也可享受挂号、诊疗、检查、拿药等全程服务,等回家之后再付清费用,则让这项医疗新举有了更为广阔的用武之地。尽管“先看病后付费”在今天仍属于探索阶段,但笔者觉得,广州模式的这项医疗付费制度,或许更该视作是为全社会开出的一帖“诚信药”。

首先,利用互联网和第三方平台辅助的诚信约束规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确保患者“先看病”之后不敢逃费。因为,这当中的违规当事人,信用评分会被降低,同时,医院保留对病人的追索权,只有付清欠款后才能再次挂号。这就不单单是一种医疗费用的欠与被欠,更成为了公民个人“信用价值”的体现。

其次,对于医院来说,“先看病后付费”将大幅度削减挂号、收费窗口的工作量,节约不少的人力成本和管理成本。从更深远的社会意义上来看,这更像一笔“信用交易”和“信用合作”,其实质体现着医患关系的日益改善,以及医患互信的不断增强。换言之,“先看病”是施信于人,而“后付费”则是以诚报信。这样的和谐关系,不正是我们需要的诚信社会吗。

再次,“先看病后付费”之所以能成辐射社会的一帖“诚信药”,是因为按照广州的模式,它融入了互联网监督下的自律与他律。在这种新的规则和机制之下,谁若失信违约,不但“负评昭昭”、无可抵赖,而且还会连带着附上一种信用缺失的“老赖形象”,使当事者背负着诸多方面“得不偿失”的隐患和包袱。

事实证明,“先看病后付费”绝非大医院的雷区或禁区。现实中,为什么总有一些寡诚失信之人呢?依笔者之见,原因还在于,目前的某些制度设计与配套,尚未真正形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严密关联。而相比之下,广州妇儿医疗中心联手各方开出的这帖“诚信药”,就显得“配方合理”且“药效强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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