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驱车撞人致死 只因病态报复心理作祟

    发布时间:2016-11-10   来源:中华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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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驱车撞人致死

男子驱车撞人致死,生日前收到了死刑判决书,近日未满27岁的霍民因年少轻狂,帮朋友报复他人致使对方一死多伤被判死刑的事件引起了不少人的反思。

2016年11月08日,陕西省西安市,一男子驱车撞人致死被判死刑,据悉,还有一个月就是西安市长安区霍民27岁的生日,然而,生日前他却接到一纸死刑判决书。

法院认为,霍民不顾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危,驾车冲撞人群,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多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霍民的犯罪事实清楚,罪名及适用法律正确,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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