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医药工业做优做强 提升药品供应水平

    发布时间:2017-02-28   来源:中华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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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鼓励做优做强,持续推动供给侧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医药工业以仿制药为主体,行业产能过剩,高端供给不足。如何有效化解过剩产能,推动医药产业发展尽快实现动力转换、方式转变和结构优化,亦成为《若干意见》的重要特点。一是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如,在对生物等效性试验(BE试验)实行备案制的基础上,为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BE试验增设途径;针对进口参比制剂难以获取的问题,明确加快进口审批、提高通关效率。二是扶持与引导并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继续实施重大专项等科技财政支持;支持与引导医药企业以并购、联盟等多种方式做优做强,注重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明确全程监管,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全面加强药品监管,形成全品种、全过程的监管链条,保障药品安全。新形势下,打好药品质量攻坚战,必然成为建设健康中国、保障药品供应的制度基石。

在药品全周期内,药品质量形成的关键环节包括药品上市准入和药品生产过程。前者是药品质量标准形成的过程,是药品质量监管的首道门槛;后者是药品实际质量形成的过程,是药品质量控制的守门员。《若干意见》强化了对上述关键环节的质量监管要求。如,在药品上市准入环节,仿制药审评需要严格遵循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同时,加强药品审评过程中的临床试验数据核查,严惩造假行为,保障药品审评材料的真实、有效;在药品生产环节,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和维护全面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生产过程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可追溯,切实提高药品质量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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