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建公立医院医生兼职制度

    发布时间:2017-09-28   来源:中华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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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公立医院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全职、兼职制度。医师可以按规定申请设置医疗机构,鼓励医师到基层开办诊所。鼓励医师利用业余时间或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在社会办医疗机构稳定执业的兼职医务人员,合同期内可代表该机构参加各类学术活动,本人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切实落实社会办医疗机构在科研、技术职称考评、人才培养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相关政策。

社会办医疗机构签约服务的转诊、收付费等与公办医疗机构享同等待遇

辽宁省将发展社会力量举办、运营的高水平全科诊所,建立包括全科医生、护士等护理人员以及诊所管理人员在内的专业协作团队,为居民提供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在转诊、收付费、考核激励等方面与政府办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享有同等待遇。鼓励社会办全科诊所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推动诊所、医院、商业保险机构深度合作。

积极支持社会力量深入专科医疗等细分服务领域,培育专业化优势。在眼科、骨科、口腔、妇产、儿科、肿瘤、精神、医疗美容等专科以及康复、护理、体检等领域,加快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品牌服务机构。积极支持投资者建立品牌化专科医疗集团、举办有专科优势的大型综合医院。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医疗服务新业态,举办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专业机构。

鼓励提供家庭病房等个性化服务

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建立方便快捷的就医流程,为有需求的患者提供远程会诊、专人导医陪护、家庭病房等多种个性化的增值、辅助服务,全面提高服务品质。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瞄准医学前沿,组建优势学科团队,提供以先进医疗技术为特色的医疗服务。适应生命科学纵深发展、生物新技术广泛应用和融合创新的新趋势,稳妥有序推动精准医疗等服务发展。积极探索诊疗、护理、康复、心理关怀等连续整合的服务,进一步提升就医体验,多方位满足患者身心健康需要。

(来源: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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