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护士拥有“处方权”?

    发布时间:2017-12-01   来源:中华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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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也即将跟医生一样,拥有“处方权”。

据安徽省卫计委消息,今年8月份,安徽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社区高级执业护师试点,目前首批78名高年资护士已经下沉到2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工作。这78名高年资护士,不仅开设了8个专科护理门诊,未来还将享有一定的处方权。

这就意味着,安徽省将成为全国唯一具有护理处方权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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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首开护士处方权先河

据《医学界》观察,早在今年7月份,安徽省医改办就印发了《盘活优质护理资源,做实城市医联体试点工作方案(试行)》,明确提出,探索给予执业护士在高血压、糖尿病以及伤口换药等特定范围内的“处方权”,在医师的指导下开具处方。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上述文件中所给予执业护士的“处方权”,是有限的,所以业内称之为有限处方权,以示跟完整处方权的区别。

《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对此有明确规定,条文就不列了。意思就是说,执业助理医师、试用期人员、进修医师以及医学实习生都不具有完整的处方权,其处方必须经有完整处方权的医师审核确定后,处方才具有法律效力。

实际上,在一家医院里面,医生和护士各司其职,并没有高下之分。要是深究起来,医生和护士最大的区别就是处方权。通俗来讲,医生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开药,而护士却只能根据医嘱处理病人。而现在,安徽省给了护士有限处方权,首开了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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