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意见稿: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

    发布时间:2017-12-27   来源:中华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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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发布《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不得参与统计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不得直接销售实物药品,不得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不得进行商业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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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稿提出,医药代表不得误导医生使用药品,不得夸大或误导疗效,不得隐匿药品不良反应。

(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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