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向母乳喂养表白

    发布时间:2019-05-20   来源:中华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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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20日,是第29个“全国母乳喂养宣传日”。提倡纯母乳喂养,是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由于老百姓健康观念意识不足、母乳代用品营销广泛渗透、公共政策和法律监管存在缺位等因素,我国婴儿纯母乳喂养率并不乐观。专家呼吁,建立和谐的母婴喂养关系需要全社会的保护、促进和支持。

纯母乳喂养率远未达标

“如果把妈妈比作分泌乳汁的工厂,宝宝就是向妈妈‘下订单’的小客户,让妈妈体内发生激素变化。母乳喂养是母婴之间相互影响的过程,在保障婴幼儿生存和健康成长的同时,也促进母亲健康。”北京大学国际医院新生儿科护士长陈兰兰认为,母乳不只是奶,更是妈妈为宝宝量身打造的无可替代的“药”,“母乳可以并应该作为一种自然高效的‘疫苗’,为宝宝一生的健康奠定基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有关专家也表示,母乳喂养是最理想的喂养方式,尽早开始母乳喂养可提高婴儿存活率。然而,2017年全国母乳喂养状况及其影响因素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为29.2%,低于38%的世界平均水平,距离《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要在2020年实现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的目标仍有一定距离。

母乳代用品的推广和使用,成为制约我国母乳喂养率提升的一大阻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专家表示,母乳成分种类多、特异性强、功能广,会在相对较窄的范围内变动,以适应婴儿各个阶段的生长发育需求。而目前市面上母乳代用品的营养成分无法根据泌乳阶段变化及婴儿需求变化进行相应调整。“无论任何人告诉你母乳代用品与母乳成分相同,请都不要相信。母乳成分含量受到体内精密调控,是一对一的匹配、精准营养的范例,至少在目前科学范畴内是难以被复制和模仿的。”

“影响母乳喂养的因素有很多,大到社会文化和市场环境、卫生系统和服务、家庭和社区、工作场所和雇主,小到个人健康知识的接收等,都会对家长的意识和行为造成影响。例如,‘努力工作挣奶粉钱’这句口头禅就给家长带来了一定误区。”首都儿科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淑一认为,母乳喂养是本能,但却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保护。应通过制定支持母乳喂养的政策、对母乳代用品的营销进行管理、开展爱婴医院行动等,共同改善母乳喂养行为。

别掉进母乳代用品的陷阱

“广告对于母乳代用品的营销和促销,在很大程度上对年轻父母,尤其是难以接收到提倡母乳喂养观念的父母造成了较大冲击和影响。”张淑一表示,母乳代用品与母乳喂养存在根本利益冲突,市面上母乳代用品广告和母乳喂养公益广告的宣传投放比例严重失衡,保护母婴不能靠市场自律,必须要靠强制性法律法规才能真正起到保护作用。

为保护和促进母乳喂养,1981年第34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我国也开始意识到母乳喂养的重要性,先后制定实施了母婴保健法、广告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中国婴幼儿喂养策略、国民营养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法规。1995年6月13日曾由多部门联合颁发《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但已于2017年废止。目前,我国处在政策和法律监管的空白区,亟待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来约束母乳代用品的过度促销、遏制对父母选择母乳代用品的误导。

“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在母乳喂养方面也存在一定功能缺位。”张淑一表示,我国母乳喂养政策的执行仍处困境。2015年新修订的《广告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代替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然而,我国母乳代用品的营销与促销却并没有得到实际管理,直接影响到父母的喂养态度、信息和行为。同时,因违规得不到惩罚、缺乏有效的监督监测、机构职能划分模糊、法规管理范围窄小等现状,造成整体母乳喂养环境并不乐观。

“母乳喂养好、母乳代用品使用有危害,这两种信息要同时提供,才不至于变成矛盾结论。”张淑一建议,应保护母乳喂养的根本利益,约束母乳代用品市场,慎重考虑母乳代用品的实际需求;可进行网络监测、通过消费者协会的投诉系统、专项调查等方式建立监督管理机制,但是需要职能部门的重视;尽快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转化为国内法律法规,确保多部门协调;提供广泛的营养咨询服务;强调充足和适宜的产科能力建设。其中至关重要的两点是,提供准确信息和广泛覆盖的咨询服务,以及保护母亲免受来自商业机构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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