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男科 | ![]() |
泌尿外科 | ![]() |
妇科 产科 | ![]() |
不孕不育 | ![]() |
儿科 | ![]() |
骨科 | ![]() |
肛肠 | ![]() |
耳鼻喉 | ![]() |
眼科 | ![]() |
口腔 | ![]() |
皮肤病 | ![]() |
性病 | ![]() |
肝病 | ![]() |
心血管 | ![]() |
常见疾病: 感冒 肺结核 前列腺炎 颈椎病 便秘 痔疮 乙肝 脂肪肝 高血压 冠心病 中风 糖尿病 痛风 老年痴呆 癫痫 阴道炎 乳腺增生 无痛人流 牛皮癣 白癜风 淋病 肿瘤 |
药物名称:盐酸阿扑吗啡注射液
药物别名:去水吗啡
英文名称:ApomorphineHydrochloride
说 明:注射液:1ml:5mg。
功用作用:中枢性催吐药。主要用于抢救意外中毒及不能洗胃的患者;常用于治疗石油蒸馏液吸入患者,如煤油、汽油、煤焦油、燃料油或清洁液等,以防止严重的吸入性肺炎。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成人2mg~5mg/次,小儿每次0.07mg~0.13mg/kg。注射前应先喝水,成人250ml。不得重复使用。
[药物过量]用量过大可引起持续性呕吐和中枢抑制,纳络酮能够对抗本品的催吐作用及对中枢神经与呼吸等的抑制,可用于解救过量中毒。
注意事项:和吗啡及其衍生物有交叉过敏。心衰、腐蚀性中毒、张口反射抑制中枢抑制药所致麻痹状态、癫痫发作先兆、休克前期禁用。药品变为绿色时禁用。
下列情况宜慎用或禁用:心力衰竭或心衰先兆,腐蚀性中毒,张口反射抑制,醉酒状态明显,已有昏迷或有严重呼吸抑制,阿片、巴比妥类或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所导致的麻痹状态,癫痫发作先兆,休克前期。
①皮下注射5~10分钟后先出现恶心、面色苍白、继而发生呕吐;②交叉过敏,对吗啡及其衍生物过敏的患者,对阿扑吗啡也常过敏;③禁用于士的宁或误吞入强酸或强碱等腐蚀剂的中毒,因其可加重士的宁中毒的程度,以及使受腐蚀的食管损害加剧;④对麻醉药物中毒的病人,由于中枢已被抑制,本品常难奏效,甚至可能加重其抑制作用,故不适用;⑤为提高疗效,注药前应先喝水,成人250ml;⑥给药过程中可出现血清催乳素浓度降低;⑦阿扑吗啡遇光易变质,变为绿色者即不能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幼儿对阿扑吗啡的易感性增高,应慎用。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衰弱患者对阿扑吗啡的易感性增高,应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