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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中相关法律问题现状分析及对策


www.cnkang.com  2007-4-29  中华康网

  随着2002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实施,人们对医疗行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医疗纠纷的数量不断增加,诉讼范围不断扩大。作为医疗机构的重要成员,护士在临床护理工作中的自身行为和各项技术操作,均有可能涉及到潜在性的法律问题,这对提高护士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证据意识提出了很大的挑战,已引起广大护理管理者的极大关注。

  由于护士与患者接触的机会最多,较容易发生侵权行为。患者到医院就医,与医院形成了一定的法律关系,患者可享有保健权、知情同意权、隐私权、自主权、受尊重权、生命健康权、获得赔偿权。护士的工作复杂,除了进行日常的技术操作,还要做生活护理、病情观察、健康教育指导等。目前,许多医院很重视医务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但由于种种原因,护士并没有在实际工作中给予足够的重视。

  《条例》及相关法规实施后,每所医院都组织医护人员进行学习,但是,在实际应用中感觉某些条款很难把握。对医疗行为中经常面对的知情同意权的范围、职责等,尚缺乏明确的法律条款或相关的司法解释,以至于医疗主体在医疗行为与医疗纠纷的司法实践中时常遭遇困难或尴尬。

  如今,护士的继续教育已在各地普遍展开,在继续教育中开展对在职护士的法律知识教育,是改善护理队伍法制意识的一个重要举措。通过学习,使护士认识到依法行医的重要性,加强工作责任心,从而减少医疗纠纷,提高护理水平。

  临床实践证明,护士的素质和能力与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有着直接联系。护理管理者应大力支持护士参加大专、本科学习及继续教育,积极选派骨干外出深造,尤其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

  对一些特殊检查、创伤性的护理操作及用药产生的副作用,护士应向患者或家属讲明,无论患者是否选择都要在有关记录上签名以示知情同意,这样的证据才具有法律效力。

  护患沟通是建立主动合作型护患关系的基础,也是满足患者被尊重、被关爱的心理需要的基本形式。护士在工作中应当努力做到以患者为中心。

  护理文件作为诉讼程序中的一种重要证据材料,对于医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护理部及护理质量控制检查小组应定期对护理文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综上所述,护士的护理行为及护理记录在护理工作中占有重要的法律地位,护士应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学法、知法、守法,使法律成为高质量护理服务的行为准则,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患者和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效地规避护理工作中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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