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癌即皮肤恶性肿瘤,根据肿瘤细胞的来源不同而有不同的命名,包括表皮、皮肤附属器、皮肤软组织、周围神经、黑素细胞、皮肤淋巴网状组织和造血组织等。还有一部分是发生在其他组织转移到皮肤的转移性肿瘤。
本病病因尚不明确,其发生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
①日常曝晒与紫外线照射;
②化学致癌物质,如沥青、焦油衍化物、苯并芘等长期刺激;
③放射线、电离辐射;
④慢性刺激与炎症,如慢性溃疡、经久不愈的瘘管、盘状红斑狼疮、射线皮炎等;
⑤其他:如免疫抑制阶段,病毒致癌物质等。
根据临床特征及病理检查可确诊。
皮肤恶性肿瘤的治疗效果与其早期诊断密切相关,应注意高度可疑的早期恶性病变征兆:
①经久不愈、时好时犯或有少量出血的皮肤溃疡;
②凡日光性角化病出现流血、溃烂或不对称性结节突起等症状;
③往日射线照过的皮肤或旧疮疤,窦道处出现溃破或结节突起时;
④久不消退的红色皮肤瘢痕,其上显示轻度糜烂时警惕原位癌的可能。
同时,活组织病理检查对皮肤恶性肿瘤的分类以及治疗方法选择极其重要。
另外,也应与慢性肉芽肿、特异性和非特异性溃疡、光照性角化症等相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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