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控制传染源
1、疫情报告 我国已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列入《追华传染病防治法》法定传染病范畴,按甲类传染病进行隔离治疗和护理。发现或怀疑本病时,应尽快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2、隔离治疗患者 对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诊断病例应在制定的医院按到传染病分别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考虑出院:
(1)体温正常7天以上。
(2)呼吸系统症状明显改善。
(3)X线胸片显示有明显吸收。
3、观察密切接触者 对医学观察病例和密切接触者,如讨论许可应在制定地点接受隔离观察,为期14d。在家中接受隔离观察时应注意通风,避免与家人密切接触,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医学观察,每天测量体温。如发现符合疑似或临床诊断标准时,立即以专门的交通工具转往制定医院。
(二)切断传播途径
(叁)保护易感人群 尚无效果肯定的预防药物可供选择。恢复期患者的血清对本病的被动预防作为未见有报道。正在研制对SARS冠状病毒的马抗血清和灭活疫苗,已进入临床验证阶段,其预防效果有考核待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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