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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上海政法学院怎么样吗?学会了这些解决方法,以后遇到同样的情况才不会慌张,下面一起来看看上海政法学院怎么样的知识吧。
上海政法学院怎么样
上海政法学院建校于1984年,2004年9月,原上海大学法学院和原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合并成立上海政法学院,201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是上海市属的一所以法学为主干学科,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政法类高等院校。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从本科生、高职生、专升本学生到研究生、政法干警、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港澳台侨学生联合招生考试)再到插班生、辅修多向发展。
学科建设
法学中的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是市教委重点学科,行政法学和犯罪社会学是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学科。法学(刑事司法方向)、监狱学、社会工作、国际政治、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等专业和项目是上海市教委批准建设的本科教育高地,监狱学、社会工作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学科。 法学和工商管理为上海市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师资力量
截至2013年,学院有在校学生10000余人,有教职工600余人,专任教师4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40%。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超过教师总数的84%。学校有8名教师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48名教师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教师中有多人承担了全国性学术团体的重要职务。师资队伍中出现了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教师,其中东方学者1名,上海市中青年法学家2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名,上海市教学名师1名,上海市曙光学者4名,上海市浦江人才2名,上海市晨光学者5名。学校还聘请了国内法学界、经济界和实务部门部门的专家、学者100余人为客座、兼职教授。上海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被聘为名誉院长。
扩展阅读:上海政法学院历史沿革解释
1984年11月,学院成立,时名“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1985年,成立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
1993年,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的基础上,设立上海大学法学院,从此开始承担本科教学任务。
1998年以后,学院依托上海大学的办学优势,获得宪法和行政法学专业、刑法专业、法理学专业三个硕士学位授予点。
2004年9月23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取消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和上海大学法学院建制,设立上海政法学院,学院成为独立设置的市属本科高校。上海大学将原知识产权学院改建为新上海大学法学院。
2011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上海市学位委员会批准确认上海政法学院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学科分别为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和刑法学等三个学科。上海政法学院恢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及培养工作。
2013年,该校法学专业在安徽、江西、贵州、云南首次被批准列入一本批次招生,实现了该校招生一本批次专业的“零的突破”。该校招生留学生,并且成为“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2013年9月,被确立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