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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规定:违规用地超过15% 领导要被问责


http://www.cnkang.com  2010-09-15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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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经济高速发展对用地的刚性需求持续扩,土地供给矛盾客观存在,土地违法的动因因此难以根治。另一方面,清远市现已开发的土地利用率低、产值不高。据了解,全省每亩土地产生GDP20万元,清远市仅为4.4万元。如何提高土地的产值,缓解发展与土地供给的矛盾,仍是未来相当长的时期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清远市政府出台土地管理的意见,从源头预防、立体监管、联合执法、行政问责等多方面探索清远市土地管理新模式,此举值得期待。

  《清远市关于建立土地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近日出台,《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土地违法行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意见》共七方面十九条,从源头预防、集约用地、立体监管、行政问责等多方面探索清远市土地管理新模式。

  不向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供地

  如何从源头上卡住违规用地,构筑完整的土地违法预防体系?清远市提出从规划、审批、公开交易三方面严格落实,建立一公众参与的监督体系。

  《意见》指出: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各级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必须安排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年度用地安排也必须控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之内。

  对超标准用地要严格核减面积,防止囤积土地、圈而不用。严把规划计划、土地审批、供地用地、占补平衡和征地补偿安置“五道关口”,严控新上建设项目用地,不向“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供地。

  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禁用地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人签订协议圈占土地,通过补办用地手续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重点查处严重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

  如何挖掘土地潜力?《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加“三旧”改造力度,强化市场配置,拓宽筹资渠道。对不符合收回条件的闲置土地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各项建设要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

  清远市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监管和考核制度,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情况检查,重点查处严重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的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市和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实行分级考核。

  发生两次以上违法行为向社会公示

  土地通过公开出让后,更需要实时的动态监管。《意见》提出,构筑立体监管系统,多部门联合查处。首先是健全违法违规用地发现机制,由国土部门巡查、信息员社会监督、网络信息监管平台构筑立体土地监管系统。其次是完善报告机制。最后要土地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协同,提高违法案件查处到位率。发现、报告、查处,环环相扣。

  《意见》要求建立土地违法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及土地违法记录通报公示制度,将发生两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违法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单位或人列入“土地违法记录单”,通过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向当地金融机构通报,并向社会公示。

  超15%警戒线,相关领导要被问责

  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包括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实际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依据。实际用地超过下达本年度计划指标的,扣减下一年度相应的计划指标。

  《意见》把土地管理工作作为干部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行政区域内有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达到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15%或虽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追究该行政区域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的责任。记者/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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