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康网首页
男性 保健 | 潮男 | 心理 | 疾病 | 品味 | 运动
女性 美容 | 整形 | 减肥 | 职场 | 情感 | 育儿
健康 男科 | 妇科 | 医学 | 药学 | 体检 | 食疗 | 心理
生活 家居 | 旅游 | 养生 | 急救 | 解梦 | 星座 | 娱乐
话题关注 | 健康资讯
中医中药 | 老人健康
男科 妇科 骨科 耳鼻喉 肛肠 泌尿 不孕不育 皮肤科 口腔 肿瘤 糖尿病 眼科 性病 肝病 心血管 更多
您的位置:中华康网 > 家居 > 名人家居 >

贾静雯“夺女”发声“不公平” 催泪昔日甜美家居照


http://www.cnkang.com  2010-09-30  腾讯家居论坛
点击:

贾静雯女儿监护权被判双方共有 发声明称不公平

京华时报9月1日报道 昨天(31日)上午,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裁定,贾静雯、孙志浩的女儿“梧桐妹”监护权由双方共同拥有,但父亲孙志浩为主要监护人。对此,贾静雯通过律师事务所发出声明,将提抗告以维护小孩权益。

贾静雯与孙志浩7月签字离婚后,双方为女儿“梧桐妹”监护权对簿公堂。贾静雯同意放弃上海房产1/2的产权,孙志浩同时也放弃对贾静雯财产的请求权,但双方均不放弃对女儿的监护权。此后,法官经庭讯与查访获知,贾家和孙家都有相当丰沛的资源,对“梧桐妹”也都很照顾,因此认为双方都适合担任女儿的监护人。另一个重要因素是,“梧桐妹”对父母都存有好感,无法表达更喜欢爸爸还是妈妈,因此最终判定由贾静雯和孙志浩共同监护。

不过,孙志浩提出“让梧桐妹到美国就学”,这是一大优势,所以法官暂时判定孙志浩是主要监护人。由于孙志浩要“梧桐妹”到美国就学,贾静雯想把女儿留在台湾,面对可能产生的争议,如果两人不服裁定,可向家事法庭合议庭提出抗告。

  • 男人
  • 女人
  • 美容
  • 情感
  • 点击排行
网站简介 | 广告合作 | 发布优势 | 招聘服务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合作伙伴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C) 2003-2008 CNKANG.COM INC ◎ 中华康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信息备案:京ICP备06058460号
中华康网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6480759  技术支持:北京嘉瑞恒通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法律顾问:姚克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