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康网首页
男性 健身 | 休闲 | 保健 | 疾病 | 爱好 | 品味
女性 美容 | 整形 | 减肥 | 职场 | 情感 | 育儿
健康 男科 | 妇科 | 疾病 | 外科 | 体检 | 食疗 | 心理
生活 家居 | 旅游 | 养生 | 急救 | 解梦 | 星座 | 美食
医学药学 | 健康资讯
中医中药 | 老人健康
准备期 孕前检查
生男生女
怀孕期 孕期保健 | 怀孕中期
怀孕晚期 | 分 娩 期
分娩期 产后恢复
营养饮食
新生儿 护理保健
母乳喂养
婴儿期 1-3月宝宝 | 4-6月大宝宝
7-9月宝宝 | 10-12月宝宝
幼儿期 1-2岁宝宝
2-3岁宝宝
少儿期 学龄前
少 儿
您的位置: 中华康网 >> 多胞胎 >> 尿检异常未告知 双胞胎齐夭折 医院有错

尿检异常未告知 双胞胎齐夭折 医院有错


www.cnkang.com  2011-2-11  新闻晚报    
核心提示:尿检异常未告知 双胞胎齐夭折 医院有错   孕妇早产,一对双胞婴儿窒息死亡,医院被告上法庭,近日,南汇区法院对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上海南汇一家医院赔偿原告谈……

  孕妇早产,一对双胞婴儿窒息死亡,医院被告上法庭,近日,南汇区法院对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上海南汇一家医院赔偿原告谈某医疗费、鉴定费等7254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2006年4月2日上午8时许,怀孕的原告下腹疼痛到被告处复诊,经检查,原告早产不可避免,胎儿较小及被告处无新生儿室等因素,被告向原告建议转院。12时许,原告被送到上海仁济医院,该院检查后亦认为原告早产已难避免。

  一小时后,原告自娩一男婴;另一男胎因胎位不正,手术分娩。后双婴又转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治疗,因抢救无效均于当晚死亡。

  7月,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该病例不构成医疗事故。

  9月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计37万余元。

  原告认为,被告未按规定进行产前检查,检查发现有严重问题后未采取住院保胎的措施,从而造成原告二个婴儿窒息死亡的严重后果,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则认为,对于原告的检查和转院符合医疗常规。原告早产及不良后果的产生是其本身因素所致,与被告的诊疗行为无关,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医疗机构在诊疗、护理患者的过程中,如医疗行为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构成医疗事故的;或者虽然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承担民事责任。对于原告的患症情况是否应采取住院保胎的措施,被告未完成法律所规定的举证责任。且被告在发现原告尿检异常后,未向原告进行告知、解释,并采取相应的医疗措施,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搞笑
  • 女性
  • 生活
  • 热点
  •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