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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妇产医院 郝丽英 主任医师
妊娠合并心脏病病因如下:
1、怀孕前已有心脏病,如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或肥厚性心肌病;
2、妊娠后,由于妊娠的原因,妊娠并发症导致的心脏病,如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发展而成的高血压性心脏病,或围产期心肌病等。
妊娠合并心脏病,在孕期对孕妇会有影响,会加重心脏负担,比较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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