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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张维怡 主治医师
临床认为妊娠达到或超过42周,称为过期妊娠。其发生率占妊娠总数的5%-12%。过期妊娠的胎儿死亡率较高,并随妊娠延长而加剧。过期妊娠易造成胎儿窘迫、羊水量减少、分娩困难及损伤,因此建议妊娠时间不超过41周。如果孕妇合并有特殊疾病,如妊娠期糖尿病、高血压等,应在医生指导下根据具体病情,选择是否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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