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医生
临床上,建议产妇在分娩后6周左右到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项目包括全身的系统检查以及生殖系统的检查。全身的系统检查包括血压、脉搏、血常规等相关检查。如果产妇在分娩前、妊娠中合并有相关的内科疾病,比如高血压、糖尿病,也要同时做相关复查。如果女性在妊娠期间患有妊娠期糖尿病,建议在产后42天再做一次口服糖耐量试验,排除糖尿病合并妊娠的可能,明确是否需要在分娩后继续使用药物治疗糖尿病。对于高血压的孕妇,建议继续监测产后的血压情况,决定是否需要使用降压药物等。对于其它的内科合并症,建议到相关的专科进行检查。对于产科的专科检查,建议评估产妇的子宫、阴道等生殖系统是否恢复到孕前的状态,同时排除产褥期相关疾病。另外,建议产妇在42天时携带婴儿到医院进行婴儿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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