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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刘宗花 副主任医师
正常妊娠,没有任何高危因素的孕妇,建议在34周行胎心监护,每周1次。如果孕妇属于高危妊娠,有妊娠期并发症或者合并症,则建议提前行胎心监护,而且胎心监护频率也需要相应增加。如妊娠期高血压,同时超声提示脐带血流异常,应随时进行胎儿生物物理评分,随机进行胎心监护检查。
如果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超声提示血流异常,应在26周进行胎心监护,建议1周做2-3次。胎心监护非常便利,也是非常简单的检查,可以很好的反映胎儿在宫内的情况,所以应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选择监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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