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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张玉洁 主任医师
孕妇从确立怀孕开始就应该进行空腹血糖的检查,空腹血糖检查正常时,建议在孕24-28周进行糖耐量检查。若超过该时间段,则任何时间均可检查。
除此之外,有糖尿病病史的孕妇建议查空腹血糖和任意血糖。
没有糖尿病病史或不了解自身状况的孕妇,建议第一次确诊妊娠时进行血糖检测。如空腹血糖>7.0mmol/L、任意血糖>11.1mmol/L或糖化血红蛋白>6.5%中,任意一项符合,则可确诊为糖尿病,无需进行糖耐量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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