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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刘泽灏 副主任医师
        女性怀孕后,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空腹血糖5.1mmol/L以内、喝糖水后1个小时10mmol/L以内、喝糖后2个小时8.5mmol/L以内为正常,超过或达到3点中任意1点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中怀孕前血糖较多为正常,怀孕后由于激素水平的代谢改变,患者通常会出现血糖增高。妊娠期糖尿病诊断一旦成立,只存在或维持于患者妊娠期间,分娩后,诊断自然终止,但患者将来糖代谢状态分娩后,应定期复查,以重新评估是否回到了正常人队列中,或者又进展为普通的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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