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压疮是指局部皮肤长时间受压或受摩擦力与剪切力的作用后,受力部位出现血液循环障碍而引起局部皮肤和皮下组织缺血、坏死。根据美国国家压疮咨询委员会(2007)将压疮的分期分为:
1、第Ⅰ期:在骨隆突处的皮肤完整伴有压之不褪色的局限性红斑。深色皮肤可能无明显的苍白,但其颜色可能与周围组织不同。同时,此阶段受损部位与周围相邻组织比较,有疼痛、硬块、表面变软、发热或冰凉。
2、第Ⅱ期:真皮部分缺失,表现为一个浅的开发性溃疡,伴有粉红色的伤口,无腐肉;也可表现为一个完整的或破溃的血清性水疱。同时,此阶段表现为发亮的或干燥的表浅溃疡,无坏死组织或淤伤。此阶段不能描述为皮肤撕裂伤,会阴皮炎或表皮剥脱淤伤表明有可疑的深部组织损伤。
3、第Ⅲ期:全层皮肤组织缺失,可见皮下脂肪暴露,但骨骼肌腱肌肉未外露,有腐肉存在但组织缺失的深度不明确,可能包含有窦道。同时,此阶段压疮的深度因解剖部位不同而各异,鼻梁、耳朵、枕骨隆突、踝部因无皮下组织,该阶段的压疮可能是表浅溃疡相对而言脂肪较多的部位,此阶段压疮可能形成非常深的溃疡,骨骼或肌腱不可触及或无外露。
4、第Ⅳ期:全层组织缺失,伴有骨、肌腱或肌肉外露,伤口的某些部位有腐肉或焦痂,常有窦道。同时,此阶段压疮的深度因解剖部位不同而各异,鼻梁、耳朵、枕骨隆突、踝部因无皮下组织,该阶段的压疮可能是表浅溃疡,可能扩展到肌肉和(或)支持结构(如肌肉、肌腱或关节囊)有可能导致骨髓炎,可以直接看见或触及骨或肌腱。
需要注意的是,不明确分期的压疮是指全层组织缺失,溃疡底部有坏死组织覆盖(黄色、黄褐色、灰色、绿色或褐色),或者伤口有焦痂附着。同时,此阶段只有充分去除坏死组织或焦痂,暴露伤口的底部,才能准确评估压疮的实际深度,确定分期,但足跟处稳定的焦痂(干燥,黏附紧密,完整但没有发红或波动感)可不必去除。
参考资料:[1]黄晓琳,燕铁斌.康复医学.第5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28.


面部损容性皮肤病、皮肤护理与美容咨询、红斑狼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