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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肺栓塞抗凝治疗持续时间,需根据肺栓塞发生的原因、发生肺栓塞的次数等情况而定。
1、继发于短暂(可逆性)诱发因素的肺栓塞患者:推荐口服抗凝治疗3个月;
2、不明原因肺栓塞患者:推荐口服抗凝治疗至少3个月;
3、不明原因肺栓塞首次发病以及出血风险低的患者:应考虑延长口服抗凝治疗;
4、不明原因肺栓塞第二次发病的患者:推荐无限期抗凝治疗;
5、其他:如果需要延长抗凝治疗,作为VKA的替代治疗(除非严重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应该考虑利伐沙班、达比加群酯;延长抗凝治疗的患者,应定期重新评价风险-获益比。
参考资料:[1]国家卫生计生委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中国药师协会.冠心病合理用药指南(第2版)[J].中国医学前沿杂志:电子版,2018,10(6):130.










急诊内、外科、全科常见病多发病的急危重症诊疗:烧伤、创伤、急腹症诊治(急性肠胃炎、急性阑尾炎、急性肠梗阻、消化道溃疡、消化道出血、消化道穿孔、急性胰腺炎、急性胆管炎、急性胆囊炎、泌尿系结石、泌尿系感染、急性尿潴留、急性肾绞痛、急性盆腔炎、宫外孕破裂、黄体破裂);急性胸痛(心绞痛、自发性气胸、主动脉夹层);呼吸困难、发热查因、消化道异物、排便困难等诊治。
心血管外科疾病诊疗咨询:冠心病搭桥手术;瓣膜病瓣膜置换手术(二尖瓣狭窄、二尖瓣关闭不全、主动脉瓣狭窄、主动脉瓣关闭不全);先天性心脏病(房缺、室缺、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口狭窄、主动脉缩窄、主动脉窦瘤破裂)(大血管病变、心包炎、粘液瘤、终末期心脏病、心脏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