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妊娠高血压分为妊娠期高血压、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1、妊娠期高血压:为妊娠20周后发生的高血压不伴明显蛋白尿,分娩后12周内血压恢复正常;
2、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是指妊娠前即存在或妊娠前20周出现的高血压或妊娠20周后出现高血压而分娩I2周后仍持续血压升高;
3、子痫前期:定义为妊娠20周后的血压升高伴临床蛋白尿(尿蛋白≥300mg/d)或无蛋白尿伴有器官和系统受累如:心、肺、肝、肾、血液系统、消化系统及神经系统等;重度子痫前期:定义为血压≥160/110mmHg,伴临床蛋白尿和(或))出现脑功能异常、视物模糊、肺水肿、肾功能不全、肝酶升高等,常合并胎盘功能异常;
4、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指高血压合并子痫前期。
参考资料:[1].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8年修订版[J].心脑血管病防治,2019,19(01):1-44.




围产医学和产科常见疾病诊治,尤其对高危妊娠的处理具有丰富的经验。





计划生育相关内容,比如人流、药流、上环、取环、产后刮宫、宫腔镜手术,围产期保健、优生优育指导,以及产科常见病及多发病的诊治、高危妊娠的筛查及诊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