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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公租房的建设比例有没有明确规定? ”、“书面意见解决采纳后,有没有制度落实解决‘夹心层’难题? ”、“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上海为何全面停滞? ”……今天上午,市人常委会副主任蔡达峰和多位代表,集中督办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人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情况。
代表要求回复具有“针对性” 市人代表裴蓁在今天督办现场首发言:“对于我‘一房两制’的建议,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没有作出针对性答复,而是仍用统发稿回复不同诉求的代表。经过三次沟通,我当面向承办人员提出要做出针对性回复,我明确表示对答复不满意,坚持要求做性化对应回复。 ”裴蓁代表说。 “建立公租房保障是政府服务的应有责任,绝不是额外负担,公租房可以调节商品房市场价和私有房租赁价,稳定困难群体的生存居住最低保障,减少社会动迁矛盾冲突,促使社会逐步恢复理性。世界上没有一国家可以承受人人都有自己的产权房。 ”裴蓁代表在今年两会期间提出书面意见《关于加城市租赁公房建设的建议》,得到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解决采纳”的回复。但对于这“解决采纳”,代表认为答复中必须有明确体现。 裴蓁代表书面意见的 “核心观点”是提出实行 “一房两制”设想:廉租房与公租房并存。两者租赁条件不同,但可以互为转换,公租房可以作为不具备廉租房继续使用者的退出缓冲,廉租房可成为公租房条件恶化后的进一步可靠保障。租金比例不同,可以按照市场私房租价的适当比例合理界定,随机或者定期调整,以此有效遏制私房租金的无序抬价。 123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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