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亚洲登山协会联合会章程3 第十二章:理事会的职权 第12.1条: 理事会由以下职责:&nb……
第十二章:理事会的职权 第12.1条: 理事会由以下职责:
12.1(1): 建议对亚登联的长远战略及总的政策修订.
12.1(2): 向全会推荐以下事宜.
12.1(2)-1: 任何修改亚登联章程的建议.
12.1(2)-2: 审批账目和预算.
12.1(2)-3: 吸收和撤消成员组织.
12.1(2)-4: 建议为常务理事会的人选.
12.1(3): 监督各委员会的管理.
12.1(3)-1: 创建和解散他们.
12.1(3)-2: 指派他们的任务和责任.
12.1(3)-3: 批准他们的规定。
12.1(3)-4: 选举或清退他们的职员.
12.1(3)-5: 向全会推荐各委员会的报告.
12.1(4): 要求召开特别全会.
12.1(5): 执行全会赋予的任务.
第十三章:常务理事 第13.1条:亚登联执行常务理事会包括下列官员:
13.1(1): 主席
13.1(2): 副主席
13.1(3): 秘书长
13.1(4): 名誉司库
第13.2条: 常务理事会人员应由全会选举,任期两年,人员可连任.
第13.3条: 常务理事会人员应根据个人的情况在没有任何成员协会的指令下进行选举,并独立进行活动. 在理事会和全会中,任何常务理事会人员都不能担任某个成员协会的代表.
第13.4条: 常务理事会成员的职责为组织和监督本组织的行政事务及准备理事会和全会的所有日程.
第13.5条: 所有常务理事会人员应出席理事会和全会的所有会议.
第13.6条: 所有常务理事会人员应为无偿地执行他们的职责.
第十四章:常务理事的职责 第14.1条: 在对外的所有事宜中,主席代表亚登联,负责亚登联的事务,主持全会和理事会的所有会议.
第14.2条: 主席有时可以把亚登联的各方面的管理事务委托给其他常务理事去办。
第14.3条: 主席是国际登联名誉副主席位置的唯一代表人选.
第14.4条: 在主席缺席的情况下,副主席应支持并行使主席的职责.
第14.5条: 在主席空缺时,地位较高的副主席将自动升为主席直至下一次全会召开.
第14.6条: 秘书长应办理亚登联的事务,执行全会和理事会的指令.
第14.7条: 秘书长负责于亚登联各成员国的联系.
第14.8条: 秘书长应参加所有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并下发给各成员国.
第14.9条: 秘书长应在通知各成员国之前编辑报告并准备全会的日程.
第14.10条: 名誉司库应负责亚登联的财务并参加所有会议.
第14.11条: 名誉司库应保存他的所有财务办理的最新账目.
第14.12条: 即使任期已到,常务理事应有义务在接班人任职前继续履行其职责.
第14.13条: 因空缺而选举的常务理事的服务期为前任者到期前的乘余的时间。
第十五章:审计 第15.1条: 审计师应对亚登联的帐目、活动和事务进行审计。
审计师应出席全会和理事会报告审计结果。全会的审计报告至少一年一次。
第十六章:委员会 第16.1条: 如果需要,亚登联可以建立若干个委员会,但须经全会批准.
第16.2条: 各委员会的名称、组织及活动的规定和规则分别由理事会制定。
第十七章:财务和帐目 第17.1条: 亚登联的财产包括入会费、年会费、业务的利润、捐赠费及其他的收入。
第17.2条: 年收入和支出预算由主席在每年财政年开始之前制订,应由全会批准.
第17.3条: 因受本章下列条款的影响,为某种目的而进行的必要活动,包括行政开支、办公费 用及对帐目审计的开支,亚登联的费用可能会超出。
第17.4条: 年收入和支出的预算必须要审计.
第17.5条: 所有成员组织的所有应付款必须于每年四月底之前全额付清.
第17.6条: 亚登联的财政年为公历年.
第十八章:解散 第18.1条: 组织可能自愿解散,但须由整个有选举权成员组织的五分之三以上通过.
第18.2条: 如按上述情况组织被解散,所有欠款及其本身的合法债务将全部解除.余款将转给 同样类似目的的机构.
第十九章:附则 第19.1条: 为执行本章程理事会将分别制订必要的具体规则.
第19.2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将编辑在总体规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