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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0月1日开始,收房的业主将会从开发商手中领取到一张由市住建委免费发放的“业主一卡通”。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委了解到,“通知”中确立了本市房屋实行“业主一卡通”,对于在前期物业服务已经到期,但业主仍旧不交物业费的情况,将由开发商直接从卡中划转。
据介绍,“业主一卡通”由市住建委统一制作,免费发放。“业主一卡通”同时具备银行端的金融功能和在北京市业主决定共同事项公共决策平台的使用功能,是本市业主用于行使共同管理权利并存放房屋相关资金的专属联名卡。
据了解,每套房屋将对应一张“业主一卡通”。业主在入住前,应当与银行、开发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由业主向卡中预存不超过12
月的物业服务费,如发生业主应当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情形时,应按照约定由开发商划转前期物业服务费。
如果不出现需要补交前期物业费的情况,“业主一卡通”中的存款将用于缴纳此后的物业费。
目前,北京市业主决定共同事项公共决策平台已开发完毕,并将于10月1日与《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施行同步上线。届时,业主即可使用“业主一卡通”实现公共事项决策 。(记者 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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