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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霞)4月27日,记者从太原市卫生局了解到,造成太原市孕产妇死亡的主要有,基层妇产科建设滞后、经济承受能力差等5个因素。
近日,太原市卫生部门召开了孕产妇死亡评审会议,会议邀请了省市级专家对该市2006年孕产妇死亡病历进行了评审。通过评审,发现影响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因素主要有五点,一是孕产妇及家属文化水平大部分不高,接受卫生知识的能力不足,自我保健意识淡漠,不能主动进行产前系统保健,基层医疗保健人员对高危孕产妇不能及时发现,延误抢救时机。二是经济承受能力差,2006年2例流动人口孕产妇均经济困难,在怀孕早期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病情危重后送入医院,已失去最好抢救机会。三是保健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基层三级保健网络建设需要加强,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不够严格,产前检查、产后访视等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未能覆盖全部孕产妇。四是健康教育覆盖面不广泛,流动人口的孕产妇保健知识缺乏。五是基层妇产科建设滞后。
评审组专家建议,太原市应加强对民营医院和个人诊所管理力度,取缔家庭接生等非法接生,健全三级妇幼保健网络,以提高基层妇产科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提高产科质量,降低孕产妇的死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