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乙胺丁醇对视功能的损害

    发布时间:2015-01-25   来源:中华康网   

  乙胺丁醇为结核菌抑菌药,对结核分支杆菌有效。常用于肺结核、骨结核及结核性胸膜炎等患者。但乙胺丁醇可能引起眼部不良反应,甚至双目失明,这一点常常易被医生及患者忽视。

  一般来说,乙胺丁醇的副作用与剂量有关,每日用量25mg/kg时,眼部不良反应发生率1%2%15mg/kg时则较少(0.8%)。主要表现为视力下降;视野缩小;色觉减弱,尤其是绿色色觉;眼底可能有球后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或视神经萎缩表现。上述眼部副作用大多是突然发生,偶尔有潜隐性。视神经炎的症状一般在用药后3---6个月开始发生。湖南省人民医院眼科段国平

  由于使用乙胺丁醇后,有致双目失明的风险。因此,在使用乙胺丁醇前后应慎重。

  1)             治疗前应先做眼科检查,若有视神经萎缩或视神经炎史,则需取得病人书面同意。

  2)             肾病,糖尿病患者,发生视神经中毒的机率将会增加。

  3)             使用乙胺丁醇治疗时,应嘱患者在家中测试视力和色觉,尤其是红、绿色觉的测试。每日剂量大于15mg/kg时,应每隔24周进行一次眼科检查。包括视力、视野及色觉检查。

  4)             发现有眼部不良反应,应立即停用乙胺丁醇,并作相关眼科检查。一般来说,发现及时,停药后多会恢复一定视力,通常在停药312个月之内视力得到不同程度的恢复,少数病情较重者不能恢复。

  5)             视神经中毒者每天3次口服硫酸锌100250mg;每天不经胃肠道给予维生素B12等治疗,为期1028周,也有一定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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