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遗不遗传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6-01-18   来源:中华康网   

  癌症是不会通过任何方式传染或传播。再有癌症也不会传染,只是有家族聚集性,即如果家族内有人患癌,那么这个家族内人患癌几率会比正常人略高。

  癌症的形成有内因和外因两种因素促成。内因包括遗传易感性、免疫能力、内分泌情况、情绪和心理状态等; 外因包括饮食习惯、生活方式、工作和生活环境, 某些疾病的影响等。约有80%多的各种癌症是与外因有关。

  肝癌是一种恶性肿瘤,初期症状并不明显,晚期主要表现为肝痛、乏力、消瘦、黄疸、腹水等症状。我国肝癌的主要病因因素,有病毒性肝炎感染,食物中的黄曲霉毒素污染,以及农村中饮水污染。临床上一般采取西医的手术、放化疗与中药结合疗法,但晚期患者因癌细胞扩散而治愈率较低,因此要做到肝癌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对于晚期,癌细胞发生转移,一般治疗的意义不大。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为宜。

  一家中多人患癌还有另一种解释。其基本观点是,任何癌症都是细胞的基因发生两次突变的结果。散发的非家庭性癌病人,这两次变化都发生在出生之后。而有家庭倾向的癌症病人,在母亲怀孕前,就已经受到这致癌因素的攻击。他们出生时,体内的细胞已有一种容易发生癌的改变,出生后只要再遭受一次致癌因素的打击,就有可能发生癌症,因此患癌的机会比一般人大一些。这就是有名的“两次打击理论”。

  以上无论哪一种解释,都说明肝癌主要是外界因素所致。所以,已有肝癌病人的家庭,其他成员没必要过多考虑肝癌遗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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