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病对胎儿造成的危害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6-03-21   来源:中华康网   

  淋病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疾病,这种疾病的危害性是很大的,会引发胎儿产生一系列的并发症。淋病对胎儿的危害是很大的,我们看看专家的介绍。

  生育期妇女患淋病,几乎100%是通过性交感染,妊娠期淋病发病率为0.5%—0.7%。由于感染淋菌的部位是宫颈管、尿道旁腺和前庭大腺,早期病变局限,有80%以上患者无明显症状,有的仅出现脓性白带、尿频、尿痛等轻微症状,因此极易被人所忽视,或误认为是一般尿路炎症。这样就给淋菌以可乘之机,大量繁殖。在怀孕初期感染淋菌后,因宫腔尚未闭塞,淋菌会沿生殖道直上而引起淋菌性输卵管炎、淋菌性盆腔炎,更容易导致宫腔感染而流产。

  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在自然流产的孕妇中,淋病导致的流产约占32%。妊娠中、晚期感染淋病后,易发展成播散性淋菌感染,引起羊膜腔内感染、羊膜早破、早产等并发症。病情严重的可发生产褥感染、产后败血症,危及母子的生命。如果妊娠期患淋病不进行彻底治疗,在分娩过程中,产道中的淋菌便会侵犯新生儿,常见的是新生儿淋菌性结膜炎,约占新生儿眼炎的5%—15%,一般出生4天双眼出现症状,治疗不及时,极易导致角膜溃疡而失明。

  约1/3的新生儿通过未治疗产妇软产道时感染淋菌,发生新生儿淋菌结膜炎、肺炎,甚至出现淋菌败血症,使围生儿死亡率明显增加。淋菌感染潜伏期为1-14日,故新生儿淋菌结膜炎多在生后1~2周发病,可见双眼眼睑肿胀,结膜发红,有浓性分泌物流出。没有及时治疗最后可能导致全眼球炎,可致失明。

  通过以上的介绍,我们不难发现,如果妊娠期的女性一旦患了淋病的话,对胎儿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为了自己以及胎儿的健康,育龄期妇女应该做好孕前检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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