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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疼痛是什么意思

参与医生

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 沙彤 副主任医师
当疼痛持续超过三个月,就叫慢性疼痛,一般是从时间上来分的。对于慢性疼痛,作为疼痛科的医生提醒大家,如果你的疼痛超过一个月未好,最好去疼痛科咨询或就诊,引起慢性疼痛的原因非常多,需要去诊断鉴别,及早发现,及早治疗。我们中华民族可能有一个理念,就是我疼我就忍着,特别是老年人,他就忍着痛,也不去看,也不告诉儿女们,等到疼痛超过三个月变成慢性疼痛了,有些问题再去亡羊补牢就为时过晚了。所以提醒大家,不要等到疼痛变为慢性疼痛的时候再去找医生看,要早点去医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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