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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超声检查什么时候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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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人民医院 刘健 副主任医师
孕期超声检查一般按时间段要做以下几次检查: 1、第一次是在早孕期间,一般是在6-8周进行,要确诊孕囊是否在宫内、胎儿数目是单胎还是多胎、胚胎的位置是否正常,估计孕龄,是否合并子宫肌瘤、卵巢囊肿等; 2、第二次是在11-14周早孕晚期进行,主要检测胎儿颈部透明层厚度,以及除外无脑畸形等早期即可出现的严重畸形; 3、第三次检查是在孕20-24周,进行一次详细的系统胎儿畸形排查,主要是检查胎儿各个系统是否发育正常,有无畸形以及胎盘、脐带、羊水异常情况; 4、第四次检查是在第三次检查后一个月左右进行,推荐进行第二次系统超声检查,也可以是二级产前筛查; 5、第五次大概是在32-36周,进行一次二级产前筛查; 6、第六次检查,在产前检查一次就可以,只是常规的产前检查,如果有特殊情况,一定遵从医嘱,听从专业产科医生的意见进行产前超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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