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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颅脑损伤手术原则

参与医生

河南省省立医院 史建军 副主任医师
重型颅脑损伤治疗的原则是救治患者的生命,纠正或保存神经系统功能,降低死亡率和伤残率。颅脑损伤手术主要是针对开放性颅脑损伤、闭合性颅脑损伤伴颅内血肿,或因颅脑外伤引起的合并症和后遗症。手术的目的在于清除颅内血肿等占位性病变,以解除颅内压增高,防止脑疝形成或解除脑疝。手术指征如下: 1、急性硬膜外或硬膜下血肿,出血量>30ml,脑中线移位>5mm,或脑血肿厚度>10mm,均需进行开颅手术; 2、脑挫裂伤引起其它部位出血,如额叶、颞叶出血,出血量>20ml,或脑中线移位 >5mm,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3、后颅窝出血,出血量>10ml,必须进行手术治疗,因后颅窝临近脑干等呼吸中枢,易压迫呼吸中枢,导致呼吸及心跳骤停; 4、如病人意识障碍加重,由神志模糊变为昏迷或出现呕吐,瞳孔对光反射变化,经CT检查后必须进行手术; 5、如患者颅内压>20mmHg或灌注压<60mmHg,均需进行颅脑外伤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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