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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的标准

参与医生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刘泽灏 副主任医师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目前已经统一,建议妊娠的女性在怀孕第24-28周期间,做75g的无水葡萄糖耐量试验。诊断标准是空腹血糖如果>5.1mmol/L,喝糖水后1个小时>10.0mmol/L,或者是喝糖水以后2个小时>8.5mmol/L,这3个点其中任意1点达标,就可以考虑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具体方法是让患者在空腹状态下,先抽1次空腹的静脉血糖,然后口服75g无水葡萄糖所泡的糖水,在喝糖水以后1个小时、2个小时分别采血测血糖,得到3个数值,分别是空腹血糖值、喝糖水后1个小时血糖、喝糖水后2个小时血糖。要注意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只存在于妊娠期间,女性如果分娩以后,诊断就会相应终止。对于女性将来血糖的转归,一般建议在分娩后也要再次复查糖耐量试验,以重新评估患者的血糖,有可能恢复正常,也有可能是糖尿病前期,还有可能是发展为真正的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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