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围产期心肌病不建议再次怀孕,围产期心肌病是指既往没有心脏疾病,在怀孕末期或者产后五个月内发生的以心肌损害为主要表现的心脏病,必须除外其它心脏疾病才能诊断。引起围产期心肌病的病因不明,可能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结果,主要是与高龄、多产、多胎、病毒感染、免疫等因素有关。临床表现可以有胸闷、呼吸困难等心力衰竭和心律失常的表现,因为围产期心肌病的损害对象是心肌,所以患者的状态本身不稳定,所以不建议再次怀孕。
再次怀孕的患者患病的情况可能比第一次要更严重,同时围产期心肌病会用抗心力衰竭的药物,比如贝那普利、利尿剂等,这些药物对胎儿伤害比较大,可能会引起胎儿畸形。因为很多围产期心肌病预后比较好,如果经过评估,可以再次怀孕,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再次怀孕再次发生围产期心肌病的几率比普通人要高。所以对于年龄比较大的围产期心肌病女性患者,即使是心肌病恢复,在临床建议尽量不要再怀孕。
妇科内分泌疾病、不孕不育、多囊卵巢、功血、闭经、自然流产、胚胎停育、子宫内膜异位症、人工授精、试管婴儿、更年期保健、反复试管婴儿失败等诊治。
诊治月经失调、闭经、卵巢早衰、不孕症、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高泌乳素血症、多囊卵巢综合征、习惯性流产、子宫内膜异位症合并不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