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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产手术是通过人工的方法诱发子宫收缩而终止妊娠,从而使胎儿及早脱离不良的宫内环境,解除或缓解母亲严重的合并症及并发症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以下情况不适合做引产手术:
一、引产手术绝对禁忌症如下,此类患者若进行引产手术,极易发生风险,危害母婴生命安全:
1.子宫有手术史,包括古典式剖宫产,子宫整形术,子宫肌瘤剔除手术透过内膜进入宫腔,子宫穿孔修补术史等。
2.前置胎盘(尤其是中央性前置胎盘)或前置血管。
3.绝对或相对头盆不称。
4.胎位异常,不能经阴道分娩者。
5.严重胎儿胎盘功能不良。
6.脐先露或脐带隐性脱垂。
7.孕妇不能耐受阴道分娩负荷如心功能衰竭,重型肝肾疾患,重度子痫前期并发脏器损害者。
8.软产道异常,产道阻塞。
9.宫颈浸润癌。
二、引产手术相对禁忌症如下:
1.子宫下段剖宫产史。
2.羊水过多。
3.胎儿臀位。
4.双胎及多胎妊娠。
5.经产妇分娩次数≥5次者。
6.孕妇心脏病或重度高血压。